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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禁系统管理制度

XXXX门禁管理制度

1.0目的

为了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人身及财务安全,防止公司财产流失,特制定本制度。

2.0范围

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和公司进出车辆,及出入公司的外来人员和车辆。

3.0职责

3.1公司保安人员负责进出公司的人员、财务、车辆等登记和监督放行工作。

3.2公司行政部为本制度归口部门,负责本制度的编制、培训及落实执行工作。

3.3公司负责本制度的审议及授权主管人签核,厂长负责本制度的批准执行。

4.0员工出入管理

4.1公司员工进入公司内需出示“胸卡”才能进入,严禁酗酒或携带危险品进入公司。

4.2员工未佩戴“胸卡”时,门卫人员需查明身份及登记后才准进入。

4.3上班时间外出公司者,除患有疾病、受伤或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外,门卫一律须凭“放行条”放行。无“放行条”擅自外出,做早退处理。

4.4员工出入公司仅限在上班时间内,节假日或下班后禁止员工进出公司,在公司内住宿的员工或其他特殊情况除外。

4.5本公司大门于每天23时至次日5时的时间段内关闭,由门卫人员防守,除经部门主管批准或其他特殊情况(公务出车、收货发货等)外,一律禁止出入。

4.6员工夜间加班或节假日加班时,其出入规定必须遵守以上规定。

4.7员工陪同亲友进入公司内的宿舍时,亦须在门卫室等级后方可准其进入。

5.0来宾出入管理规定

5.1凡是来宾访客(上门维修、客户、政府等来访人员)计入公司内时,一律须出示其有效证件,说明来访事由,在门卫室办妥来宾出入登记手续,并按要求填写《来访人员登记表》。然后由门卫电话通知相关人员,在被访人确认后,发给“来宾证”并要求其佩挂于胸前,方可进入公司。如有违反,按《奖惩制度》的相关规定,对门卫进行处罚。

5.2团体来宾参观时,须由有关单位陪同才准进入。

5.3来宾会客完毕后,来宾须将“来宾证”交还给门卫室检查后,才可离开。

5.4天津办人员,因业务需要进出公司时,需要出示厂牌方可进入。

5.5员工亲友来访时,除特殊紧急事故,经其部门主管核准外,不得在上班时间会客,亲友须在接待室等候至下班时会见。

5.6来宾出入公司时,门卫人员须检查其随身携带的物品,严禁携带危险品进入。

5.7门卫应严禁外界推销人员或小贩、小孩进入公司内,如有违反,按照《奖罚制度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。

6.0车辆出入管理规定

6.1本公司车辆

6.1.1公司公务车辆

6.1.1.1公司公务车辆出车,须凭《放行条》才准放行。同时门卫应对进出的各种公务车辆进行等级,填写《车辆出入登记表》。

6.1.1.2公务车辆返公司时,门卫人员应在《车辆出入登记表》上记录车辆返回公司时间。

6.1.1.3员工私用车辆,载有物品出厂,参照6.2.2执行。

6.1.2公司货运车辆

6.1.1.1公司货运车辆出公司时,司机需出示指定仓管员开具的《放行条》,门卫在核对车载实物是否相符,方可放行。

6.1.1.2车辆返回时,门卫人员应在《车辆出入登记表》上记录车辆返回公司时间。

6.2非本公司车辆

6.2.1非货运车辆

6.2.1.1非货运车辆进入公司,须于门卫处等级,填下《车辆出入登记表》,经门卫核实检查后方可进入公司。

6.2.1.2非本公司车辆出公司时,须停车接受检查。非装货车辆载有物品时,须凭相关部门主管开具的《放行条》才准放行;(门卫须认真检查账物是否相符,若门卫检查相关单据填下疏漏或不规范及其他货物异常,有权拒绝放行)

6.2.2货运车辆

6.2.2.1货运车辆进入公司,须于门卫处等级,填下《车辆出入登记表》,经门卫核实检查后方可进入公司。

6.2.2.2货运车辆出厂时,司机须凭借制定仓管员开具的《放行条》才准放行。并在(门卫须认真检查账物是否相符,若门卫检查相关单据填下疏漏或不规范及其他货物异常,有权拒绝放行).

7.0物品出入规定

7.1A通道为散货及人员出入通道,未经特别批准,不得出入B、C通道。

7.2任何物品(包括成品、材料、废料、工具等)出公司时均须有《放行条》。且经门卫人员仔细核对《放行条》记载的物品及其数量是否与实物相符,查核无误后方可放行。

7.3放行条须有指定人员填写,交门卫核查并备案被查。

7.4工程承包商、协作公司及其他业务上往来的公司或个人携带的工具、机器、物品等,应于进公司时进行登记,出公司时凭借登记单核对无误后方可出公司。

7.5外界携带物品进公司时,门卫人员须详细检查,禁止携带危险品、易燃品、凶器等。门卫已经检查发现上述物品,须立即制止并马上报上级处理。

8.0表单传递

8.1门卫每周整理《放行条》一次,于周一上班后半小时内送行政部被查。

8.2门卫每月整理《车辆登记表》、《来访人员登记表》一次,于次月2日前送行政部被查。

9.0权限

9.1废品放行条由厂长、厂长助理开具

9.1.1后勤部门相关放行条的开具均由行政主管开具

9.1.2员工请假放行条由行政文员开具。

9.1.3员工离职放行条由行政主管开具

9.1.4公务车辆由厂长、行政主管开具

9.1.5货运车辆由仓管员开具。

9.1.6送样放行条由厂长助理、行政主管开具

9.1.7产品出厂放行条由厂长开具。

10.0相关支持文件及表单

10.1《保安员管理制度》

10.2《车辆管理制度》

10.3《奖惩制度》

10.4胸卡

10.5放行条

10.6来宾证

10.7来访人员登记表

10.8车辆出入登记表